第二部 刀声 第四章 金鱼的笑容
峭壁笔直,直人云霄。
纯白的云朵里慢慢地浮出一个人影。一个诡橘、怪异的人影。
这个人影仿佛是个女的,她那长长的秀发迎风飘荡,身上淡黄的衣裙也在飘动,就仿佛水中的金鱼在摇头摆尾。
叶开和苏明明目露惊疑地看着这个在峭壁上出现的人影。她是人?是鬼?或是传说中的妖魔?太阳酷热,苏明明却觉得一股寒意自骨髓深处透出,她的手竟不知不觉中紧握着叶开的手。
叶开没有动,他的手也紧握着苏明明的手。
在一个完全陌生而地势又险恶的地方,忽然在最佳埋伏之处出现一个“人”。
不管这个“人”是谁,只要她一掌攻来,叶开他们必然连招架的余地都没有,因为他们现在就仿佛被人捏住七寸之处的蛇一样。
而这个捏住七寸的人就站在峭壁浮云间。
叶开额角上忽然凸起一根青筋,青筋在不停地跳动,每到了真正紧张时,他的这根筋才会跳。
他虽然在看着峭壁上的这个“人”,脑海里却在思索着应变之策。
在他还没有想出方法时,峭壁上的这个“人”忽然张开了双臂,燕子般的跃到危石上,站在阳光上,大声他说:“明明,我想你!”
她的声音明朗愉快,一点也不像妖魔鬼怪的声音,她的人更不像妖魔鬼怪,她是个青春活泼的小姑娘。
过了死颈,就是一片沃野的平原。
距离圣地拉萨,已经不远了。
金鱼的帐篷就搭在这里。
金鱼就是刚刚出现在峭壁上的女孩,她是来接应苏明明的。“可是我又想吓唬吓唬你。”金鱼的笑声如阳光般明朗:“偏偏我又不想把你给吓死。”
叶开在笑,他从来未见过如此明朗、如此令人愉快的女孩子。
她并不能算是完美元暇的绝色美人,她的鼻子有一点弯曲,但是她的眼波明媚,雪白的皮肤光滑柔嫩。
叶开发现她居然也很喜欢笑,又发现苏明明也很喜欢捏她的鼻子。
现在苏明明就正在捏着她的鼻子。
“你答应过我,这一次绝不出来乱跑的。”苏明明明说:“为什么又跑出来了?”
金鱼轻巧地避开了这个问题。
“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捏我的鼻子?”金鱼反问:“是不是想把我的鼻子捏得像你一样好看?”
叶开笑了。
金鱼回过头,看着他:“他是谁?”
“我叫叶开。”叶开笑着说:“树叶的叶,开心的开。”
“叶开?”金鱼又笑了:“如果你有个弟弟的话,一定叫叶关。”“这一点恐怕不能如你愿了。”叶开笑着说:“我是独生子。”金鱼又盯着叶开看了半天。
“我喜欢会笑的人。”金鱼又开始笑:“现在我已经开始有点喜欢你了。”
她忽然也像刚才抱住苏明明那样抱住了叶开,在他的额上亲了亲。
“我明明姐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。”金鱼说:“她喜欢的人我都喜欢。”
叶开的脸没有红,因为金鱼的脸也没有红。
她抱住他时,就像是阳光普照大地一般,明朗而自然,又像是水中金鱼在互相追逐般的纯真。
叶开绝不是个扭扭捏捏的男人,很少能把心里想说的话忍住不说。
“我也喜欢你。”他说:“真的很喜欢。”
就在他们两个互相喜欢对方时,站在一旁的苏明明虽然也在笑,可是在她眼中最深处里,忽然出现了一丝后悔。
后悔?她后悔什么?后悔带叶开来拉萨?二两道剑光,一道划向空中的刀,一道划向傅红雪的咽喉。
追风叟的剑终于出鞘了,他用的剑居然是女人用的剑。
傅红雪左手抛刀的同时,右手已伸入怀里,将乐乐山临死前托付给他的那包珠宝拿了出来。
这时,追风叟的剑已离他的咽喉不及三寸,傅红雪迅速退后一步,右手中的那包珠宝迎向剑尖。
“当”的一声,接着就是滴滴落落的珠宝掉地声。
一剑刺落刀,一剑刺掉珠宝。
珠宝散落满地,凝结的杀气也在一瞬间消失。
追风叟的双手又垂着,那两把小小的剑又不见了,他站的姿势仍和未出手前一样,只是那股逼人的杀气已消失无踪。
只是眉宇间仿佛苍老了许多,他整个人的神情、态度、气势都已完全改变。
——剑客的剑,有时候就像是钱一样,在某些方面来说几乎完全一样。
一个剑客手里是不是有剑,就好像一个人手里是不是有钱一样,往往可以改变他们的一切。
——如果一个剑客手里没有剑,一个人身边没有钱,一口空米袋里没有米,都是一样站不起来的。
傅红雪也没有动,他依然冷冷地看着追风叟。
追风叟却没有再看他,他的目光仿佛停留在傅红雪的身上,又仿佛流连在远方。
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站着,过了很久,追风叟忽然开口,忽然说了一句话:“你怎么知道我是用两把剑?”
傅红雪将视线移到他的两手:“通常的人只有右手有练剑的痕迹。”
他说:“而你两手都有痕迹。”
“所以你就抛刀引开我的一剑?”
“我只有这个办法。”傅红雪淡淡他说:“你就算是只有一把,我都没有把握能应付得了。”
这是实话,因为追风叟来之前,已先将精、气、神培养到巅峰,傅红雪就算一见面就拔刀,也很难攻破他的“气”。
追风叟用那双苍老许多的眼睛看着傅红雪,他的声音听起来也仿佛苍老了许多。
“很好,很好……”追风叟喃喃他说:“你果然有取胜的道理。”
“在下取巧,虽然侥幸逃脱前辈剑下,但也未能取胜。”傅红雪说:“前辈何苦……”
“你不必说了!”
追风叟目光凝注着他,良久良久,也没有再说出一个字来,忽然转身,大踏步向门外走去。
傅红雪目送着他的身形远去:“前辈风范,果然不同。”
他的话虽然很轻,但追风叟忽又回过头来,望着他,默然半晌,终于长长地叹息了一声。
“胜而不骄,谦恭有礼,纵然有点冷做,但又何妨?”追风叟说完这话后,又转头向阳光深处走去。
三阳光灿烂,大地酷热,花园里的青草仿佛都已被烤焦似的垂下了头。
傅红雪将刚刚散落了一地的珠宝又重新拾起,包好,然后走出房间,走过花园,走向长廊。
长廊最深处仿佛有一条淡淡的白色人影,朦朦胧胧的,似有似无。
傅红雪慢慢地走向她,走向那一片朦朦胧胧。
白依伶茫然地看着他,又似在看着虚无的远方,他的脸上竟似有一抹淡淡的哀愁,一抹淡淡的埋怨,和一丝无奈。
走到了她面前,傅红雪停了下来,一双黝黑深邃又落寞的眼睛迎上她那茫然的目光,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对视着,也不知过了多久,仿佛有一世纪之久,才听见白依伶那三分哀愁,三分埋怨,三分无奈的声音。
“想不到你会胜了追风叟。”
“他没有败。”傅红雪听见自己在说:“他只是已没有了那股杀我的‘杀气’而已。”
“你早就知道他今天一早就会去杀你?”
“我感觉得出来。”
“那么你也应该知道是我要他去杀你的叶白依伶说。
傅红雪没有回答这句话,他默默地注视着,过了一会儿,才将那包珠宝递给了她。
“这包东西是乐乐山为了讨你欢心而去‘拿’的。”傅红雪没有说出“偷”这个字:“希望你好好珍惜。”白依伶接过珠宝,视线却仍停留在傅红雪的脸上:“你呢?你难道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吗?”
什么感觉?爱的感觉?傅红雪回避了这个问题:“我想你应该早就知道乐乐山己死了?”
——乐乐山会知道马芳铃房里有这些珠宝,当然是白依伶故意透露给他知道的。
——白依伶当然也知道傅红雪昨晚一定会到马芳铃房间去等凶手。
——她当然也算到乐乐山一露面,就一定会死。
因为在傅红雪的刀下只有死。
不是敌人死,就是自己死。
花园酷热,长廊却阴,阴森森的就仿佛虚无的地狱。
“世上唯有情最纯最真。”傅红雪淡淡地对白依伶说:“或许你还太年轻,不知道情的可贵,当你有了这种经历后,你就会知道情的真谛了。”
话音一完,傅红雪的人也消失在花丛里,白依伶仿佛仍茫然地立在那一片朦朦胧胧的长廊里。
可是如果你仔细看,一定可以看见她那双眼睛已有泪水在滚动。
“你错了。”白依伶轻轻地对着傅红雪消失处说:“情虽然是世上最纯最真的,但也是最令人痛苦的。”
当泪水滴落在白依伶脸颊时,一双满布皱纹却有劲的手搭上了她的肩。
白依伶没有回头,因为她已知道这只安慰的手是谁的。
马空群的脸上也是布满皱纹,每一条纹皱仿佛都在刻划着他这一生所经历的危险和艰苦,也仿佛正告诉别人,无论什么事都休想将他击倒,甚至连令他弯腰都休息。
但是他的眼睛却是平和的,并没有带着逼人的锋芒,现在这双眼睛正在凝视着白依伶。
平和的眼睛里,竟出现了痛楚和怜悯,无奈和矛盾,马空群无言地看着白依伶。
她似乎不愿这样沉默地悲伤,所以她又轻轻他说了一句话。
“我错了吗?”
“你没错!”马空群只有开口:“错的是命运。”
他又轻轻地叹了口气:“十年了,你还忘不了他。”
“忘?”白依伶凄凉地笑了:“这种事忘得了吗?”
——人类最悲哀最古老最深邃的痛苦,就是“忘不了”。
但是忘不了又如何?仰药轻生?沉沦堕落?人间的悲剧,往往都是因“忘不了”而产生的。
白依伶她何尝又不是呢?四石砌的城垣横亘在布达拉宫和恰克卜里山问,城门在一座舍利塔下,塔里藏着古代高僧的佛骨,和无数神秘美丽的传说与神话。
通过圆形拱门,气热逼人的大招寺赫然出现在叶开他们右方。
宫殿高四十丈,宽一百二十丈,连绵蜿蜒的雉谍,高耸在山岩上的城堡,古老的寺院禅房、碑碣、楼阁、算不清的窗碟帷帘,看来瑰丽而调合,就像是梦境,不像是神话。
叶开仿佛已经看痴了,他没想到拉萨竟然美得像梦境一样。
“美吧?”
“这样的景象又岂是一个美字所能形容的。”叶开说。
苏明明指着右方那座雄伟宏丽却又古老的寺院,说:“那景是拉萨有名的大招寺。”
大招寺是唐代文成公主所建。
在那个时代,西藏还是“吐蕃”,拉萨还是“逻姿城”。
大唐贞观十四年,吐蕃的宰相“东赞”,带着珍宝无数,黄金五千两到了长安,把天可汗的侄女,“面貌慧秀,妙相具足,端壮美丽,体净无瑕,口吐‘哈里荫香粒’,而且虔诚事佛”的文成公主带回了罗婆城,嫁给了他们的第七世‘赞普’,雄姿英发,惊才绝艺的“松赞干布”。
为了她的虔诚,为了她的美丽,他为她建造了这座大招寺。
走过大招寺,就是拉萨的繁荣市集了。
这里的街也和江南的街道一样,街上的人大致可分为两种:一种是住在这里的,一种从别地方来的。
走在长街,叶开立即享受到只有拉萨才能品尝的风味。
从两旁已被油灯熏黑的铺子里传出的酸奶酪味,浓得几乎让人连气都透不过来,明亮的阳光和飒飒的风沙,又几乎使人连眼睛都睁不开。
但是陈设在店铺的货物,有从打箭炉来的茶砖堆积如山,从天竺来的桃李桑椹草莓令人垂涎欲滴,从藏东来的藏香、精制的金属鞍具,从尼泊尔来的香料、蓝靛、珊瑚、珍珠、铜器,从关内来的瓷器和丝缎,蒙古的皮货与琥珀,锡金的糖果、麝香和大米……。
这些珍贵的货物又让人不能不把眼睁大些。
看着这些货物和来来往往的人,叶开打从心里就愉快,他喜欢人,喜欢热闹,他酷爱这种无拘无束的生活。
淳朴、良善,没有勾心斗角,没有江湖恩怨,没有阴险狡诈,更没有争权夺利的事。
每天和街坊邻居们斗斗嘴、喝喝老酒,早上出门工作,黄昏回来时,一桌热腾腾的饭菜已准备好了。
这种生活正是每个浪子最向往的生活,却是离他们最遥远的梦想。
如天边浮云般可望而不可及。
“你喜不喜欢这地方?”金鱼问叶开。
叶开点头,他只能点,没有人能够不喜欢这个地方。
“你以前来过这地方没有?”金鱼又问。
叶开摇头,他以前没有来过,如果来过,很可能就不会走了。
金鱼突然拉起叶开的手,就好像她拉住情人的手一样:“我带你去玩。”
“到哪里去玩?”
“到所有好玩的地方玩。”
金鱼明朗的笑着;苏明明的脸色却已越来越难看,幸好这时长街上传来一阵呼喊:“明明姐,你回来了!”叶开一转头,就看见一群约十一二岁的小孩奔了过来,有男有女,有高有短,有胖有瘦,仿佛还有一个瘸着腿。
青春活泼有朝气的小孩,也是叶开所喜欢的。他看见这一群小孩很快地围住苏明明,大家七嘴八舌地争先抢着说话。
“明明姐,你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
“明明姐,你怎么去那么久?”
“明明姐,你不在就没有人带我们玩了!”
苏明明先笑着摸摸每一个人的头,然后才看着那个腿有点瘸的小孩说:“我不在,金鱼姐在呀!”
“可是金鱼姐有时候要做事呀!”瘸着腿的男孩说:“她也不能成天带我们去玩。”
“我不做事,你们哪里有吃的?”金鱼笑着说:“怎么打起小报告来了!”
“没有。”一个长得比较胖一点的小女孩说:“我们只是很想念明明姐。”
“这么说就是不想念我了?”金鱼故意装作生气状。
那个胖女孩立即抱住金鱼,撒娇他说:“我们当然也很想念你呀!”
“是想念。”金鱼又笑了:“想念我的糖果。”
看见这么一群可爱的小孩,没有人会不喜欢会不笑的,叶开也笑了。
他一笑,这群小孩才仿佛刚看见他似的,个个睁大了眼睛望着。
“他是谁?”较高的一个小男孩问苏明明:“是不是你新交的男朋友?”
“我叫叶开。”
叶开还想继续说下去时,金鱼已打断了他的话。
“树叶的叶,开心的开。”金鱼笑着说:“他是明明姐这次带来的客人。”
一听是明明姐的客人,几个男孩就过来打招呼。
“我叫幼南。”较高的男孩说:“是他们的大哥。”
“乱讲,你比我还晚十几天生,他只是个子比较高一点而已。”瘸着腿的男孩说:“我叫小华,是年纪最大的一个。”“你们好。”叶开笑着说。
喜欢笑的人,就很容易打成一片,苏明明看见这群小孩后,刚刚脸上的难看也就消失了,她望了望每一位小孩,然后说:“玉成呢?”苏明明问:“怎么没看见玉成来?”
本来脸上布满笑容的一群小孩,在听见她这句话后,每个人都静了下来,笑容转变为忧愁,又带着恐惧。
叶开看见他们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这么快这么大,正感疑惑时,就听见苏明明又问:“发生了什么事?”每个小孩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地对望了一眼,有的已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鞋子。
“告诉我,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”苏明明转头看着金鱼:“这是怎么一回事?”
“我也不知道。”金鱼睁大了眼睛:“昨天晚上还看见他和大家玩在一起。”
苏明明又转头看着这一群仿佛做错事的小孩,突然对小华说:“你既然是他们的大哥,那么你就应该替大家说。”
小华想了想,抬起头,才用一种仿佛要从容就义的神情说:“他昨天走了以后,就一直没有回来过。”
“他到哪里?”
“他……他……”
“他是不是去了‘猴园’?”
小华点点头。
苏明明的脸色也变了:“我不是告诉过你们,不准去‘猴园’吗?”
“你走以后,我们就再也没有靠近过‘猴园’。”小华说:“谁知昨晚‘猴园’突然传出一阵猴子齐叫的声音,然后……然后玉成就说他要去看看。”
苏明明的脸色又难看了起来,这次竟然也带着和这群小孩一样的恐惧。
叶开一看气氛这么凝重,故作轻松状他说:“既然知道他去了‘猴园’,事情就好办多了。”
他说:“到‘猴园’去找不就知道了。”
“找不到的。”小华摇着头。
“为什么找不到?”
苏明明回答了这个问题:“这事已发生过好几次,从来也没有找到过。”
“发生过好几次?”叶开说:“以前也有过小孩在‘猴园’失踪?”
苏明明点点头。
“那么有没有进去找过?”
“有。”苏明明说:“有一次还甚至带着捕快一起去,结果还是一样,连根头发都没有找到。”
“会不会是到别的地方去?”
“不会。”苏明明说:“只要到‘猴园’附近的人,都是莫名其妙地失踪。”
“大人也是?”
苏明明点点头。
一座有着数百只各类各种猴子的庭园,住着一个已很老的老人,和一个小小的女孩,一对很奇怪的小小老夫妻,这就已很神秘了。
但是最吸引叶开的是,“猴园”里有一种人头猴身会说话的猴子,现在又加上了知道有多人离奇失踪都和“猴园”有关。
看来这座“猴园”不但充满了神秘诡橘,更可能还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。
——如果真有秘密,那么是什么样的秘密?这一点是叶开最想知道的事。
越神秘越诡异的事揭发起来,当然是会困难重重,有时说不定还会陪上性命,但是在过程中的那种刺激,和成功后的那种成就感,却是最吸引人的。
尤其是对叶开。
他这个人大生就是个喜欢刺激,喜欢管闲事的人,所以他的麻烦总是最多。
幸好他是个不怕麻烦的人。
——好管闲事的人通常也都是不怕麻烦的人。
每个人都有家,不管是“好”家,或是“坏”家;不管是“穷”家,或是“富”家;不管是金碧辉煌的家,或是残瓦破壁的家,家就是家。
狗窝也是家。
有家就是温暖的。
家是你逃避现实的最好场所,也是你在外受了委屈的最佳哭诉地方。
家也是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做任何事的地方,譬如说,人身体有某些地方随时都会痒,但你却不能随时随地地抓。
在家里你就没有这些顾忌了。
——除了有长辈或外人在时。
每个人都有家,所以苏明明当然也有家。
只是叶开做梦也没想到她的家会是这样子的。
苏明明的家是在拉萨城外山脚边,占地很广,光是房间就有十几间。
她的家虽大,却不是金碧辉煌,也不是残瓦破墙。
她家个个房间的四面墙壁都是用不同的材料建造而成的。
有的是用木板隔成,有的是用泥土糊成,有的是用砖头砌成,有的是用茅草编成,有的是用岩石堆成,有的是用铁片组成,有的是用藤条排成;有的是用竹子串成……。
更绝的是,里面有一间居然是用一排小树当墙壁,这间房间就是小华住的。
当叶开来到这里,看到了这些“琳琅满目”的家时,他不禁傻眼了。
“怎么样?”小华在一旁得意他说:“我们这个家不错吧?”
“不错。”叶开苦笑:“简直比皇宫还要棒,比天堂还要好。”
他笑着又说:“那些高贵巨宅和你们这个家一比起来,他们就好像是狗窝了。”
叶开往里面一张用纸板和茅草做成的“床”上一躺:“世上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家比这个家更棒,这个家简直是绝透了。”
五“他们都是一群没有人要的孩子,如果我不收容他们,他们就会流浪街头,有的说不定会病死饿死。”
“这些都是做为孤儿无可避免的悲哀,但是有的却会学坏,从小就干坏事,长大了成为社会的害虫,这才是严重的问题,所以我才将他们集合起来,教他们做人做事的原则。”
“就算他们将来不会成为有用的人,至少也不会危害社会。”
这些话是苏明明在带叶开到这个家路上时告诉他的,她当然也说过她和她姐姐也是孤儿。
——就因为她也是孤儿,所以才了解孤儿的悲哀,所以才会这么照顾孤儿。
看着他们这一群小孩,和看到他们的那一个家,叶开的心里头微微有了感触。
一种仿佛孤儿的悲哀般的浪子情怀。
——在有些方面来讲,浪子和孤儿岂非很相似。
都是风中的落叶,水中的浮萍,既不知来处,也不知归向何方?他们都只是人生中的过客而已。
是过客,不是归人。
归人似箭,过客飘浮。
那答答的马蹄声。
是个美丽的错误。
我不是归人,是过客。
一个寂寞的少妇独坐在风铃上,等待着她所思念的远人归来,她的心境多么凄凉多么寂寞。
在这种情况下,每一种声音都会带给她无穷的幻想和希望,让她觉得归人已归,思念已终,寂寞远离。
等到她的希望和幻想破灭时,虽然会觉得哀伤痛苦,但是那一阵短短的希望毕竟还是美丽的。
——所以诗人才会说:“是个美丽的错误。”
如果等到希望都没有的时候,那才是真正的悲哀。
——在某些方面来说,倚窗盼归人的少妇,和飘泊的浪子岂非也很相像。
烈日已逝,黑夜将临。
她静静地坐在檐下,静静地看着远方残留天际的一抹彩霞和檐下的风铃。
叶开却在看着她。
在到过小孩他们的家后,叶开觉得人生虽然有很多的不如意,但还是有它可爱之处,美丽的地方,所以他豪性大发,请这些小孩们大吃一顿。
一听到叶开这么说,小孩们立刻高呼到“风铃”去。
所以叶开就到了“风铃”,就看到了那独坐檐下的少妇。
“风铃”是一家小饭馆,也是在城外,就离小孩们的家不远。
“风铃”是家很奇怪的店,它上至老板,下至伙计、厨师都是由一个人包办了,就是那独坐檐下的少妇。
来“风铃”的客人都知道,要来这里吃东西,就得一切都“自动”。
自己走进“风铃”,自己拿起筷子挟菜,自己拿碗添饭,自己将屁股放到椅子上,拿起筷子自己吃,吃完了,自己将碗盘拿到指定的地方放好,然后将饭钱放进一个桶子里,然后自己就走出去。
来“风铃”吃饭,完全是“自助”方式的,所以,这里的人们都叫“风铃”为“自助餐馆”。
但是炒菜就不是“自助”的了。
一大早这位少妇会将菜先洗好、切好,将火燃起,将菜炒好。
炒好的菜到了下午就会凉,菜一凉就不好吃,尤其是这边陲地方,若不是热腾腾的饭菜,有谁吃得下呢?这一点,我们这位美丽的少妇当然知道。
所以她在饭堂的左边,将三张桌子并在一起,上面放了六个炭炉,炭炉上摆着锅,锅里有水,锅上有铁盘。
炒好的菜就放在铁盘里。
炉里燃着炭,火煮着锅,锅里的水一热就会冒蒸气,蒸气蒸着铁盘,菜就保持着热气,所以不管你什么时候来,你都会吃到热腾腾的饭菜。
这么奇怪的一个地方,这么奇怪的一位少妇,这么奇怪的吃饭方式,叶开又觉得有趣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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